尊敬的成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要求,进一步明确征信异议处理流程,保障成员单位合法权益,现就招商局财务公司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和流程进行公示。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如成员单位发现贵司信用报告中,由招商局财务公司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按以下流程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一、申请渠道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联系招商局财务公司对应业务人员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
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供查验,并填写《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
(二)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申请
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供查验,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填写《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
三、处理时效
招商局财务公司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在20个自然日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以邮件形式答复。
特此通知。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