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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正式印发《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重大项目“签约即出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全国首个“签约即出照”管理办法,为合作创新区重大项目企业快速登记注册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同时也标志着太平湾在制度创新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设立以来,按照“创新驱动、内外循环、央企抱团、振兴东北”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集中特别示范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省市十分关心关注太平湾建设,将太平湾定位为辽宁沿海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大连乃至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增长极。
为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解决市场主体决策程序复杂等问题,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大胆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不降低审批标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转变服务观念,通过提前介入、帮扶指导、诚信承诺等方式,实现了重大项目“签约即出照”。
《办法》从申请条件、实施原则、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阐释,规范“签约即出照”事前、事中、事后各方的行为和责任。通过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的形式,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定企业信用水平,告知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限内补正承诺的要件,以及不能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切实做到在利企、惠企的同时,“接得住、批得快、管得好”。
未来,太平湾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签约即出照”操作流程,将制度创新与项目引进紧密衔接,让企业能够切身感受到制度创新成果,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全力助推太平湾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招商局太平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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