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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业务

活期存款

  • 产品介绍:集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入人民币、外币款项时不约定存期、可随时转账、存取的一种存款类型。
  • 利率:活期存款结息时按招商局财务公司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和实存天数计息,每季结息一次,每季末月二十一日为结息入账日,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 产品特点:

    手续简便,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适用于日常收支和存放暂时闲置的资金需要,并获得利息收入。

定期存款

  • 产品介绍:

    集团成员单位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约定存款期限,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整笔存入,在存款到期支取时,招商局财务公司按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方式,分为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和外币单位定期存款两种。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多个期限档次,起存金额为1万元,上存不限。

    外币单位定期存款有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个档次。

  • 利率:单位定期存款利率按照招商局财务公司公布的相应期限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在存期内按照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 产品特点:

    存款程序简便,资金提取便利;操作便捷的同时保证资金安全。

通知存款

  • 产品介绍:

    集团成员单位与招商局财务公司不约定存期,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整笔存入,支取时须根据通知存款的种类提前相应的天数通知招商局财务公司,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人民币通知存款分为一天和七天两个品种。

    人民币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支取七天通知存款必须至少提前七天提交通知存款预约。

  • 利率:单位通知存款利率按照招商局财务公司公布的相应期限通知存款利率执行,如果满足通知存款支取条件的,按支取日通知存款利率和实存天数计息,利随本清。计息期间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 产品特点:

    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利息收入高;若临时需要,可预约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协定存款

  • 产品介绍:

    集团成员单位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约定由招商局财务公司将其结算户中协定额度以上的资金按协定利率计算的一种存款。

    人民币协定存款必须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到期时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作自动延期。

    人民币协定存款每季末月二十一日为结息入账日,协定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协定额度以上的存款,按合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 利率:协定存款账户合同执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应根据招商局财务公司调整后的利率调整合同约定利率,并分段计付利息。
  • 产品特点:

    与活期存款一样存取便捷,且收益远高于活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