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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认定目录·工信部(一)

  通过对政府部门等单位组织开展的绿色发展相关认定目录清单进行不完全梳理,为成员单位“双碳”行动提供资讯参考。

  本期内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近年组织开展的绿色认定重点目录之绿色主体和项目名单。

  一、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名单/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绿色工业园区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

  1、启动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130号。

  2、发布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7号)。

  3、认定目的: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

  4、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21年5月更新)》。

  5、涉及范围:公示绿色工厂662家、绿色设计产品989种、绿色工业园区5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7家。

  6、认定程序: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评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

  7、咨询渠道:绿色工厂010-68205369;绿色设计产品010-68205359;绿色工业园区 010-68205355;绿色供应链010-68205360。

  二、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2021

  1、启动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银保监会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81号)。

  2、认定目的:为推动数据中心节能和能效提升,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3、认定依据:《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709号)。

  4、涉及范围: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5、认定程序: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

  6、咨询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欧阳昊明010-68205366/68205368(传真)。

  三、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1、启动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1〕32号)。

  2、发布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 第28号)。

  3、认定目的:为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

  4、涉及范围:20个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18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

  5、认定程序:根据有关要求,经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

  6、咨询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传真:010-68271654。

  四、2021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

  1、启动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2、发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 第3号》(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

  3、认定目的:为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4、认定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

  5、涉及范围: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

  6、认定程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7、咨询渠道:电话010-68205366 010-68205368(传真);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

  五、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第三批)

  1、启动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70号)。

  2、发布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267号)。

  3、认定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设计,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4、涉及范围:电子电器13家;纺织98家;机械装备31家;汽车及配件11家;轻工27家;化工15家;建材7家;冶金4家。

  5、认定程序:经企业自评估、地方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

  6、咨询渠道:电话 010-68205359。

  六、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1、发布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2、认定目的: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

  3、认定依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 39217-2020)、《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 第1部分:总纲》(T/CPCIF 0054.1-2020)等标准规范。

  4、涉及范围: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园区认定、园区管理。

  5、认定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负责,按照提交申请、初审及审核的程序进行认定。